甲、儀 表
  1. 學生回校必須穿著整齊校服,不得佩戴飾物。
  2. 髮式要保持純樸,不准染髮、 燙髮(即電髮),不得標奇立異﹔女生蓄長髮者須用純色(黑色、白色、藍色或棕色)橡皮圈束紮好。
乙、行為遵則
  1. 對師長必須有禮,遵從指導;對同學要互相尊重、關懷。
  2. 必須準時回校,多次遲到會被記缺點或記過,嚴重遲到者可作曠課論。
  3. 上課時及轉堂時不得擅離課室及校舍。
  4. 除上課或取得特別許可外,不得留在特別室或實驗室等。
  5. 除獲得許可外,不得擅入校長室、教員室及校務處。
  6. 不得登上天台。
  7. 不得在校內追逐或喧嘩。
  8. 保持校舍及檯椅清潔,不得塗污及破壞任何公物。
  9. 依時繳交習作及帶齊該天上課的書籍和文具,必須攜帶書包盛載有關物品。
  10. 不得攜帶任何貴重物品(例如手提電話、通訊器材、影音產品等)及不良刊物回校,並不得在課室貯存任何私人物品。
  11. 不得擅取他人財物,違者作偷竊論,如事態嚴重者,交由警方處理。
  12. 放學後不得在校門外徘徊、喧嘩和玩耍,要利用行人路或行人設施回家或到乘車地點。
  13. 不得無故缺課,翌日未能呈交家長信或醫生證明書者作曠課論。
  14. 不做有損校譽的事情,不可在公眾場所或屋邨聯群結黨及招搖生事等。
丙、課室規則
  1. 學生應遵照座位表就座,不得擅自調位。
  2. 上課時應留心聽講,不得擅做別科作業或閱讀其他書報。
  3. 轉堂時應留在課室,保持安靜,準備下一堂課,不得喧嘩、嬉戲。除老師許可外,不得離開課室。
  4. 小息時,若留在課室,要守規,亦不可進入別班課室。
  5. 未經老師許可,不得塗寫黑板。
  6. 學生因不適要到醫療室或指定地方休息,必須經老師許可後由班長陪同往校務處報告。
丁、測驗考試

測驗或考試日期可參考學生手冊內的校曆,考試時應遵守試場規則,否則當作弊論。

注意
  1. 如學生未能遵守以上任何一項規則時,校方經考慮後,輕者,口頭或書面警告;重者,記缺點、記過或停課,最高懲罰可能飭令退學。
  2. 學生如服務或行為表現優良,可獲優點以茲表揚。
家長注意事項
  1. 要培育下一代,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之互相配合至為重要,本校歡迎 貴家長經常與班主任保持緊密聯絡。
  2. 貴家長如有任何疑問,請於辦公時間內,致電本校查詢。 Tel: 24953363校服、儀容和考試的詳細規則,請參閱學生手冊。
  3. 凡貴子弟之病假,必須具備請假信及醫生紙以茲證明;樣本請參考手冊第12頁。
  4. 事假要事前(兩個上課日)申請,經訓導組批核,未獲批准則作曠課論(如上課期間之旅遊回鄉探親等)
  5. 敬請督促貴子弟遵守校規,達到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相輔相成的效果,如有疑問,請與班主任聯絡。
  6. 敬請鼓勵貴子弟多參加課外活動,這有助於學生體格和心智之發展。
  7. 在家時間,多留意貴子弟的行為,以免誤交黑社會等不良份子,如有問題,請與校方或警方聯絡。
  8. 如學生違規被記過後行為有改善者,家長可於期終試前兩週內,致函學校,申請豁免在學生成績表內列出有關紀錄。
佛教葉紀南紀念中學 Buddhist Yip Kei Nam Memorial Colleg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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